关于组织击剑项目2012年第一期青少年集训的通知

2012-02-13 11:05

有关省市体育局、竞训处:

为做好击剑项目的后备人材梯队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击剑队的资源,决定于2月20日至3月27日在北京老山组织2012年第一期青少年集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与地点 2012年2月20日至3月27日 北京老山,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二、名单

(一)领队:袁向阳

(二)工作人员:由击剑部和国家队的工作人员、队医组成。

(三)教练员、运动员名单

1、男花

教练员:叶冲(上海)

运动员: 92-94:陈羽(福建)、强博文(上海)

95以后:孙渊杰(江苏)、王鑫(云南)、陈景峰(福建)、梁永峰(广东)

2、女花

教练员:黎照强(福建)

运动员: 92-94:黄佳新(福建),达娃拉姆(云南)

95以后:熊雪莹(福建)、顾雯倩(解放军)、王睿君(江苏)、张雯晶(上海)

3、男重

教练员:王群(广东)

运动员: 92-94:江晨阳(安徽)、许申华(广东)

95以后:孙家杰、张宇(江苏)、李杨(广东)、王晓(福建)

4、女重

教练员:李明、董汉勇(国家队)

运动员:95以后:项译宣(辽宁),顾盼盼(江苏)、樊芮伶、梁凤仪(山西)、温馨(山东)、黄怡欢(上海)。

5、男佩

教练员:陈峰(江苏)

运动员:

92-94:吴杰(江苏),谭晟(辽宁)

95以后:金耀辉(广东),陶程进(辽宁)施喆豪(上海)黄露露(江苏)

6、女佩

教练员:乔敏(湖北)

运动员: 92-94:殷盼盼(山东)

95年以后:余欣庭(广东),邵雅琪(天津),胡嬿婧(上海)、臧宇琪(江苏),殷海云(湖北)

四、器材与经费

运动员往返北京的交通费用自理,并自带本省基本伙食费(标准50元),不足部分由训练营负担。教练员的交通与食宿由训练营负担。参加集训人员须自备训练器材和其它所需用品。

四、报到

请于2012年2月20日到国家体育总局自剑中心运动员公寓报到。

联系人:王鼎,电话:68862588

五、其它

参加全国冠军赛系列赛(第一站)的运动员由各代表队负责行程和费用,并由省市级击剑队报名参赛。

男子项目可于3月5日至3月12日离开集训地参赛。

女子项目可于3月10日至3月17日离开集训地参赛。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