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击剑冠军赛(第2站重剑)补充通知

2012-04-16 14:18 中国击剑协会

各参赛单位:

  2012年全国击剑冠军赛(第2站南京)将于6月12日-13日在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体育馆举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日程

  6月11日:技术会、裁判会、器材检查

  6月12日:男子重剑个人、女子重剑个人

  6月13日:男子重剑团体、女子重剑团体

  二、报名报到

  (一)参赛资格根据《2012年全国击剑冠军赛竞赛规程》规定执行。个人赛人数不限,团体赛每单位限报一个队参加。参赛人员比赛期间的人身伤害意外保险自行办理。

  (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为单位,5-9名(含)运动员,报裁判员1人;10名(含)以上运动员,报裁判员2人。裁判员须自备执裁服装及红黄牌。裁判员的差旅费及食宿费用由各队自理。没有按规定推荐裁判员的单位,由省队负责每人次交纳500元。鼓励各单位推荐优秀裁判员进行执裁实践。

  (三)各单位须于5月15日前将报名表按统一格式填写,发电子版至以下信箱,不需传真,过期将不再接收报名。各单位的领队、教练及其他工作人员不能兼任其他队伍的任何身份。

  江苏苏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xgmzj@163.com

  (四)报到住宿地址:南京文澜宾馆(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99号)

  三、经费

  (一)食宿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报到时按大会规定天数一次交清,中途不办理退宿、退伙。请按照住宿行程单日期准时报到,如有改变需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组委会,以便及时调整食宿安排,未及时告知的,由此产生相关费用由该代表队承担。

  (二)交通费:40元∕人(包含火车站接站费用及酒店往返赛场费用),注:大会不安排机场接机。

  (三)按照2012年击剑竞赛规程规定,在冠军赛中免收每个省级参赛单位的24名运动员和6个团队的参赛费用,其它运动员和参赛团体按照每名运动员50元,每个参赛团体200元的标准收取。

  鉴于南京为旅游城市,车票紧张,建议各代表队预先订好返程车(机)票,如需大会帮助预订,请按规定填写,与报名表一起发送至组委会,不接受电话预定,逾期不受理,大会不负责办理退票手续。

  四、联系方式

  报名、接送站、报到及返程票预订联系人:谢罡

  电 话:15951811683,025-51889287

  传 真,025-51889289

  附件:报名行程单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