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山大学杯全国业余击剑联赛(珠海站)规程

2012-05-13 20:19 中国击剑协会

  一、主办单位:中国击剑协会  教育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击剑分会

  二、承办单位:中山大学

  三、协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中山大学)体育训练基地

  四、比赛日期:2012年6月2日至6月3日

  五、比赛地点:中山大学珠海校区体育馆

  六、竞赛项目:男、女子花剑、佩剑、重剑个人赛和团体赛。

  七、参赛单位:各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地区大、中、小学和业余击剑俱乐部、会所。

  八、参赛资格

  1.大、中、小学校学生和业余俱乐部、会所会员均可报名参赛,每人只能代表一个单位限报一个项目参加比赛。

  2.现役击剑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九、竞赛分组

  儿童乙组(使用儿童剑):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儿童甲组(使用儿童剑):200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

  少年组(使用成人剑):1997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高中组(使用成人剑):1994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注:高中组只针对具有学生身份的中学运动员开放。

  成年组(使用成人剑):199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十、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击剑协会审定的国际剑联最新竞赛规则。

  2.个人赛采用分组循环和淘汰赛制;团体赛采用直接淘汰赛制。

  3.各剑种若有两名以上运动员者可让同组别或低组别的其他剑种运动员兼项参加团体赛(每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各项比赛录取前八名(第三名并列)给予奖励,前八名颁发奖状、前三名颁发奖牌。

  十二、报名和报到

  1.须于赛前半个月(5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前各单位必须要求运动员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购买保险,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确认。

  2.报名参加各组别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的学生证或身份证,报到时交付核对。

  3.个人赛每个运动员只能报一个项目参加比赛,不得兼项;团体赛报名队数不限。

  4.赛前12小时(即6月1日晚上八点半前)在体育馆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会议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

  5.运动员必须于赛前一天报到。报到时交纳比赛报名费:个人赛每人100元,团体赛每队200元。

  6.比赛所需器材、服装及参赛经费自理。

  十三、食宿标准

  1.伙食费:在学生餐厅自行购票用餐。

  2.住宿费:学生公寓每人每天40元;学术交流中心每人每天110元;酒店每人每天140元。

  3.请提前联系住宿,确定入住房型。

  十四、联系人

  蔡永茂:电话:0756-3668210,手机:13702311642。电子邮箱:caiyongmao520@yahoo.com.cn

  巫秀珍:电话:0756-3668255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击剑分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