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击剑队2013年第1期集训报名的通知

2012-12-07 10:42 中国击剑协会

各省市击剑队:

  2016年巴西里约奥运会备战工作已拉开序幕,为做好新周期奥运备战工作,国家队拟在近期组织各剑种进行封闭训练,为国家队新周期奥运会备战工作选拔人才。同时,在集训期间,国家队将为参训省市击剑队提供一个开放的学习、交流平台,以促进共同进步,提高中国击剑的整体水平。

  本次集训以省市击剑队为单位参加,国家队全面负责集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省市击剑队教练具体负责运动员的训练、管理工作,并协助国家队做好队内比赛时的裁判工作。符合选拔条件和标准的运动员及其主教练将入选国家队名单。现把本次集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2年12月23日至2013年1月12日

  (二)地点:北京

  二、集训报名

  (一)报名人数

  1.2012年年度团体赛积分排名(注:以全国击剑锦标赛后各队年度积分排名为准)前6名队伍将获得集训资格(不包括整队交流队伍)。获得集训资格的队伍,每队可报4名运动员参加集训,要求报名中至少有2名队员为参加今年全国击剑锦标赛的队员。

  2.在上述选拔中未获得集训资格的省市击剑队,在2012年度个人进入前16名的选手(不包括交流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集训,同时报1名教练随队参加大集训。

  3.本次集训各剑种运动员总人数控制在32人以内,剩余名额将按照各省市击剑队团体排名在未获得资格的队伍中进行再分配,每队限报1名运动员和1名教练员(上述报名中已有教练的队伍不再另报教练)。

  (二)报名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在中国击剑协会正式注册的运动员,且在国际、国内注册年龄,身份证、户口本(卡)年龄须一致,不符合要求的运动员不在本次集训考虑的人员范围内。

  (三)报名不符合要求和具备报名资格但无故参加集训的队伍,视为自愿放弃,将不再考虑本年度国家队组织的集训。

  (四)报名方式

  符合标准的省市击剑队,请于2012年12月12日前把具体的运动员、教练员名单上报国家击剑队(按照附件报名表填写)。

  电话/传真:010-68862594,电子邮箱:jijiandui@126.com

  联系人:孙良勇

  (五)集训通知

  国家击剑队根据各队报名情况审核后,再下发正式集训通知。

  三、经费:国家队将负担集训期间的差旅费用(硬卧火车票、动车/高铁二等座票)和食宿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击剑队集训报名表 2.报名资格队伍名单 3.2012年度击剑运动员积分表

 

  2012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