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调女子重剑运动员参加国家队集训的通知

2014-08-13 15:00

  为了提高女子重剑项目整体水平,推动项目进一步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调部分优秀女子重剑运动员参加国家队集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地点

  2014年8月24日至9月6日,山西省太原市山西体育中心;

  二、集训人员

  (一)运动员:

  1.年龄要求:1992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

  2.人数要求:北京、天津、山西、辽宁、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云南、解放军,以上每个省市单位最多选调2人。

  (二)教练员

  可不指派随队教练员,如确需指派教练员的其全部费用需自理。

  三、经费

  (一)伙食费

  参加集训人员按每天100元/人收取伙食费。

  (二)差旅费

  参加集训人员差旅费自理。

  (三)住宿费及其他

  住宿费及伙食费不足部分由国家队承担。

  四、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请各省市下载并认真填写报名表(点击下载),并于8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jian1973@gmail.com,同时将原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自剑中心击剑部。

  (二)报到

  请参加集训的人员于8月24日报到,报到地点:康庄森林度假村,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源新城古城大街1号。

  五、联系人

  (一)协会联系人

  王雷,电话/传真:010-68862588

  (二)集训地联系人

  刘悦萍 ,电话:13934161060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4年8月13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