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备战2015年亚洲青少年锦标赛、世界青少年锦标赛,根据总局关于奥运项目青少年训练营的相关计划要求,定于2014年11月15日至12月17日举办击剑项目青少年训练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14年11月15日至12月17日(33天);
(二)地点:北京老山。
二、参训人员
教练员10人,运动员36人。名单如下:
(一)花剑
1.男花教练员:李海峰(江苏),张亮亮(安徽);
2.男花运动员:
杨志锋、黄梦恺(福建),吕晨杰(江苏),夏伟(安徽),吴斌(上海),莫梓维(广东);
3.女花教练员:刘莉颖(辽宁),林剑华(福建);
4.女花运动员:
蔡苑廷、陈情缘、熊雪莹(福建),龚雨(江苏),曲文贤(山东),康鑫鑫(辽宁);
(二)重剑
1.教练员:赵刚(辽宁),张朔(上海)、刘琪(江苏);
2.男重运动员:
柯浴龙(福建),陈钊豪(广东),朱逸臣(江苏),朱海禹(上海),沈子浩(安徽),杨城(辽宁);
3.女重运动员:
朱姝姝(江苏),王莹(上海体院),赖江玲(广东),姚玥(安徽),邵文雪(辽宁);
(三)佩剑
1.男佩教练员:周汉明(广东),蒋科律(江苏);
2.男佩运动员:
王光钊(天津),张帅(山东),方世杰、梁建豪(广东),路阳、代锐(江苏);
3.女佩教练员:赵春生(广东);
4.女佩运动员:
郭怡琪(广东),杨恒郁、仲煜婷(江苏),白竟谊(解放军),胡嬿婧(云南),蒋菲(南京军区);
三、经费
集训人员食宿费、教练员交通费由国家体育总局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他费用自理,请自备训练服装器材和其它所需用品。
四、参训要求
(一)刻苦训练,虚心学习,积极交流;
(二)教练组负责训练计划的制订及实施、队伍的日常管理;
(三)按照国家击剑队管理守则进行封闭式训练管理,不得中途请假;
(四)训练营结束,运动员上交训练总结,教练组上报全组训练总结;
五、报到
(一)报到时间:
1.佩剑人员于11月15日;
2.花剑人员于11月20日;
3.重剑人员于11月22日。
(二)报到地点:北京老山运动员公寓
(三)参训运动员报到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学籍证明、人身保险证明,以备查验。
(四)因故不能参加本次训练营的,由所在单位于11月4日前向我中心递交请假报告。
五、联系人
王雷,电话/传真:010-68862588
邮箱:jijian1973@gmail.com
特此通知。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