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并实施《中国击剑协会教练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5-01-21 12:32

  自剑字[2015]18号 

  有关省区市体育局竞体处、群体处,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竞体处:

  为进一步加强击剑教练员队伍建设,适应击剑项目发展的新形势、新环境,根据体育总局有关教练员和群众体育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文件要求,击剑项目制定了《中国击剑协会教练员管理办法》并于前期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现予以发布实施。

  根据当前教练员注册工作需要,2015年暂不收取注册费。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击剑协会教练员管理办法》

           附件表格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2015年1月21日

  抄送: 有关击剑队、协会、俱乐部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