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剑字[2015]18号
有关省区市体育局竞体处、群体处,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竞体处:
为进一步加强击剑教练员队伍建设,适应击剑项目发展的新形势、新环境,根据体育总局有关教练员和群众体育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文件要求,击剑项目制定了《中国击剑协会教练员管理办法》并于前期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现予以发布实施。
根据当前教练员注册工作需要,2015年暂不收取注册费。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击剑协会教练员管理办法》
附件表格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2015年1月21日
抄送: 有关击剑队、协会、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