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二期击剑青少年训练营的通知

2015-08-04 09:5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总局关于奥运项目青少年训练营的相关计划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击剑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计划于2015年8月16日至8月27日在北京老山举办2015年第二期击剑青少年训练营。现将有关集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15年8月16日至27日;

  (二)地点:北京老山。

  二、参训人员

  (一)运动员

  2015年全国少年击剑赛各剑种U16组个人前4名和U14组个人前2名入选(共计36名)。运动员因故无法参加的情况下,按照比赛成绩由后续运动员递补,人员名单如下:

  1.花剑

  男花U16:沈伟平(福建),张想(上海),毛立武、魏伟(江苏);

  男花U14:许杰、施集涵(福建)。

  女花U16:陈诗琳、张译文(福建),石玥(新疆),徐云迪(上海);

  女花U14:刘羽乔、孟繁祺(北京);

  2.重剑

  男重U16:翁佳鑫(山东),吴沛泽、丁迪迪(上海体院),刘永闯(新疆);

  男重U14:王博闻、张诗笛(北京万国);

  女重U16:陈荥(江苏),许澳(贵州),邢瑶、白瑞涵(北京);

  女重U14:施悦馨(江苏),沈尹洁(上海)。

  3.佩剑

  男佩U16:赵顺德、代锐(江苏),郭天依(北京首体协力),郑值(山东);

  男佩U14:张微凡(上海名剑),周序益(上海);

  女佩U16:庄晨艺、泥德缘、邓芮婷、殷逸慧(江苏);

  女佩U14:张颖(上海),刘畅宇(江苏)。

  此外,每剑种接受4名大众击剑运动员自费参加(食宿交通自理,食宿费标准为260元/天,另交培训费2000元)。U16和U14组运动员可自愿报名,视报名情况、按照大众击剑积分排名选拔,优先选拔U16组运动员(共计24名)。

  以上合计每剑种10名运动员,共计60名运动员。

  (二)教练员

  1.花剑:郑晓岚(上海),李海峰(新疆),助理教练:郭京津;

  2.重剑:孟刚(天津),徐晓东(北京),助理教练:李新;

  3.佩剑:张毅(广东),助理教练:赵雪。

  三、经费

  集训人员伙食费、住宿费由国家体育总局专项经费中列支,运动员、教练员往返交通费自理,请自备训练器材和其它所需用品。大众击剑运动员另交培训费2000元。

  四、训练营活动安排

  (一)体能测试;

  (二)专项理论培训;

  (三)录像课程;

  (四)文化学习及思想品德教育;

  (五)队内比赛;

  (六)集体活动,爱国主义教育,评选优秀营员;

  (七)观摩国家队训练;

  (八)设置开放日。

  五、训练营管理办法及要求

  (一)珍惜机会,刻苦训练,虚心学习,加强交流;

  (二)教练组负责训练计划的制订及实施、队伍的日常管理;

  (三)训练营结束时,运动员上报训练总结,教练组上报全组训练总结;

  (四)训练营管理按照国家击剑队管理守则执行。全程实行封闭管理,参训人员不得中途请假。

  (五)根据队内比赛成绩、发展潜力评价、训练比赛作风等指标对运动员进行评定,对综合表现优异者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训练懈怠以及有其他违纪行为者进行相应处罚。

  六、报名及报到要求

  (一)报名

  1.报名要求:请自费报名参加训练营的运动员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并由所在团体会员单位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10-68862588,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ijian@sports.cn;

  2.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8月10日;

  3.报名联系人:王雷、韩婷

  4.联系电话:010-68862588

  (二)报到

  1.报到时间:8月16日

  2.报到地点:老山运动员公寓

  3.报到要求:因故不能参加本次训练营者,需于8月10日前上交请假报告。参训运动员报到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学籍证明、保险证明以及健康证明,以备查验。

  4.报到联系人:李义红

  5.联系电话:010-68826350

  七、联系人:

  (一)中国击剑协会

  1.联系人:王雷、韩婷

  2.联系电话/传真:010-68862588

  3.电子邮件:jijian@sports.cn

  (二)承办单位

  1.联系人:吴煜红

  2.联系电话:010-88978286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2015年8月4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