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总局关于奥运项目青少年训练营的相关计划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击剑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并为备战2016年世青赛、亚青赛,计划于2016年2月15日至4月5日在北京老山举办2016年第一期击剑青少年训练营。现将有关集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
第一阶段:2016年2月15日至24日(10天);
第二阶段:2016年2月25日至4月5日(40天)。
(二)地点:老山
二、参训人员选拔原则
(一)教练员选拔原则
1.第一阶段教练员
拟设总教练1名,由协会选派。各剑种教练员由亚青赛带队教练员担任。
2.第二阶段教练员
总教练人员不变,各剑种教练员由部分亚青赛带队教练员及国家队教练员担任。
(二)运动员选拔原则
1.第一阶段运动员
第一阶段入营运动员为亚青赛参赛运动员,共22人;
3.第二阶段运动员
第二阶段入营运动员为各剑种世青赛选拔积分(五站比赛积分)排名前6的运动员,共36人。
三、参训人员名单
(一)第一阶段(28人)
1.男花
教练员:王大鹏(福建);
运动员:黄梦恺、黄永希、杨志峰(福建),莫梓维(广东);
2.女花
教练员:林剑华(福建);
运动员:熊雪莹、傅依婷、蔡苑廷(福建),林绮雯(辽宁);
3.男重
教练员:王军(上海体院);
运动员:张恒(福建),王子杰(上海),陈钊豪(广东),杜佳明(新疆);
4.女重
教练员:王群(广东);
运动员:钟佩莹、赖江玲(广东),林伟红(福建),项译宣(辽宁);
5.男佩
教练员:蒋科律(江苏,国家队);
运动员:梁建豪(广东,国家队),王乐(湖北,国家队),王石(辽宁,国家队);
6.女佩
教练员:赵春生(广东,国家队);
运动员:彭筱语(广东),贾晓晔(贵州),傅颖(新疆);
(二)第二阶段(42人)
1.男花
教练员:林亮(南京军区,国家队);
运动员:黄梦恺、黄永希、杨志峰(福建),莫梓维、梁永锋(广东),吴斌(上海);
2.女花
教练员:何永强(福建,国家队);
运动员:熊雪莹、傅依婷、蔡苑廷(福建),霍兴欣、龚雨(江苏,国家队),石雅楠(江苏);
3.男重
教练员:王军(上海体院);
运动员:王子杰(上海),陈钊豪(广东),兰明豪(安徽),朱逸臣(江苏),张恒(福建),杜佳明(新疆);
4.女重
教练员:王群(广东);
运动员:赖江玲、钟佩莹(广东),项译宣(辽宁),林伟红(福建),林丽凤(福建),王莹(上海);
5.男佩
教练员:宁宪奎(天津,国家队);
运动员:梁建豪(广东),黄露露、代锐(江苏),路阳(新疆,国家队),王石(辽宁,国家队),王乐(湖北,国家队);
6.女佩
教练员:赵春生(广东,国家队);
运动员:杨恒郁(江苏,国家队),邵雅琦(天津,国家队),郭怡琪(广东,国家队),贾晓晔(贵州),傅颖(新疆),彭筱语(广东)。
(三)训练营总教练:张毅(广东)
(四)管理人员
领队:袁向阳、王键
副领队:秦建秋
管理:吴煜红、王鼎、王雷、韩婷、赵彤
医生:由国家击剑队医生兼任。
四、经费
训练营负担参训人员的食宿费用,以及教练员的交通费用(火车硬卧标准),其余费用自理,请自备训练器材和其它所需用品。
五、训练营管理办法及要求
(一)珍惜机会,刻苦训练,虚心学习,加强交流;
(二)教练组负责训练计划的制订及实施、队伍的日常管理;
(三)训练营结束时,运动员上报训练总结,教练组上报全组训练总结;
(四)训练营管理按照国家击剑队管理守则执行,全程实行封闭管理,参训人员不得中途请假;
(五)根据队内比赛成绩、参加青年冠军赛成绩、发展潜力评价、训练比赛作风等指标对运动员进行评定,并择优选拔参加2016年世青赛阵容;对表现不佳、训练懈怠以及有其他违纪行为者进行相应处罚。
六、报到要求
(一)报到时间:
第一阶段2016年2月15日
第二阶段2016年2月25日
(二)报到地点:老山运动员公寓
(三)报到联系人:李义红
(四)联系电话:010-68826350
七、联系人:
(一)联系人:吴煜红、王鼎;
(二)联系电话/传真:010-68826382。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