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
为进一步优化协会功能,加强教练员及裁判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训练和竞赛工作水平,我协会于2015年启动了中国击剑协会新一届教练员、裁判员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经各有关单位推荐,并综合考虑被推荐人员的资历经验、业务水平、年龄结构、省市和剑种分布、性别代表性等,结合两个委员会工作需要,我协会确定了中国击剑协会新一届教练员、裁判员委员会成员名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一、教练员委员会成员名单拟定原则为:
(一)原则上须通过所属单位推荐;
(二)具备高级教练员以上职称;
(三)年龄在60周岁以下;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所训练运动员在国内外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力;国家队各剑种主教练自动成为教练员委员会成员;
(五)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每个单位一名成员入选(国家队主教练除外);
(六)推荐多名候选人的单位,按照国家队现役教练员优先、职称级别较高者优先的原则拟定人选;
(七)同一单位在国家队主教练中达到2人以上的,不再安排该单位其他人员入选。
二、裁判员委员会成员名单拟定原则为:
(一)原则上须通过所属单位推荐;
(二)具备国家级裁判员以上技术等级;
(三)年龄在60周岁以下;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业务水平高,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力;
(五)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每个单位一名成员入选;
(六)推荐多名候选人的单位,根据裁判员业务水平和裁判员委员会工作需要拟定人选。
三、主任、副主任选举
根据有关规定和预定工作程序,将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委员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两个委员会主任(等额选举,2/3以上成员表决同意后通过)、副主任(差额选举),并报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公布。
根据工作需要,经综合考虑:
(一)教练员委员会主任一职由王键代理,副主任将从除国家队现役教练员之外的其他成员中选举产生3人,每个剑种1人;
(二)裁判员委员会主任一职由袁向阳代理,副主任将从其他所有成员中选举3人(不限剑种)。
两个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工作将另行择机举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击剑协会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