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王波等10人击剑项目国家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的通知

2016-03-31 14:35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击剑裁判员队伍建设,我协会于2014年全国青年击剑锦标赛期间举办了裁判员培训及国家级晋级考核。

  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和《中国击剑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中关于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的规定,结合裁判员理论、录像和实践考试成绩,以及对裁判员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及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现授予以下10人击剑项目国家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

  王楠(北京),宁君(天津),赵波、李娜(辽宁),陈滔滔、黄海洋(江苏),徐静莉(浙江),王波、张睿(福建),费正伟(上海体院)。

  特此通知。

  中国击剑协会

  2016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