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击剑项目竞赛规程征求意见的函

2016-05-24 09:55 中国击剑协会

  自剑字2016[137]号

有关单位: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将于2017年在天津市举行。击剑项目根据《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5】57号)的有关规定,拟定了《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击剑项目竞赛规程(征求意见稿)》。

  现就上述草案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并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反馈至自剑中心击剑部。

  联系人:韩婷 电话:010-68862588(传真)

  电子邮件:jijian@sports.cn

  此函。

  附件: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击剑项目竞赛规程(征求意见稿)》

  2016年5月20日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