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击剑项目竞赛规程的征求意见函(二)

2016-09-30 11:15

  各参赛单位:

  为确保十三运会击剑比赛公平、公正举行,击剑项目根据各单位意见对竞赛规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改进与完善了预赛、决赛办法,现再次征求各单位意见。

  请各参赛单位认真研究并于2016年10月21日前将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反馈至自剑中心击剑部。

  联系人:韩婷,电话:010-68862588(传真)

  电子邮件:jijian@sports.cn

  此函。

  附件: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击剑项目竞赛规程(第二征求意见稿)》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2016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