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剑字2017[27]号
有关省市体育局:
第十三届全运会击剑项目的比赛将于2017年8月在天津市举行。为做好裁判员选调工作,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请各单位推荐本项目预、决赛裁判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及条件
1.自愿参加十三运会击剑项目裁判工作,并得到所在单位支持;
2.技术等级为一级以上,日常表现良好,业务水平较高;
3.无不良执裁记录,特别是在以往全国赛的执裁过程中出现重大误判、漏判和反判等行为,引起较大社会影响和参赛队伍普遍争议的裁判员,不得进行全运会预、决赛的执裁工作;
4.为中国击剑协会注册裁判员。
二、推荐方式
1.由各省、区、市体育局、解放军体育部门等具有体育总局授权的一级裁判员认证权限单位进行推荐。每单位可推荐1-6人;
2.由中国击剑协会收集及汇总推荐信息,并拟定预决赛裁判员大名单;
3.由体育总局自剑中心对预赛裁判员名单进行审定并公布,由体育总局对决赛裁判员名单进行审定并公布。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并于2017年2月13日13:00之前填写推荐表格(加盖公章),并传真至体育总局自剑中心击剑部。同时需发送表格电子版。
联系人:韩婷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10-68862588
电子邮箱:jijian@sports.cn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