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青少司要求,现修订《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击剑项目竞赛规程》如下:
1.去掉了运动员资格条款中“参赛运动员及代表单位须为中国击剑协会个人及团体会员。”的要求。
2.去掉了运动员资格条款中“2018年曾代表省级击剑队或体校队参加过中国击剑协会主办的计划内赛事(含全国击剑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分站赛及总决赛、全国青年击剑锦标赛、全国少年儿童击剑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社会俱乐部组比赛。”的要求。
以上修订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所有。
特此说明。
中国击剑协会
2019年3月27日
附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公布修订后的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跆拳道等4个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