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总局对各项目代表队组队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相关要求,现对国家击剑队参加2021年东京奥运会组队选拔办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8日至6月3日。
公示期内如对选拔办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击剑协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
联系邮箱:chnteam.fe@sports.cn
附件:2021年东京奥运会国家击剑队组队选拔办法
中国击剑协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