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2023年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全国赛(总决赛)将于11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晋江举行。比赛地点:晋江市第二体育中心(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双龙路10号)
现将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日程
二、竞赛项目
(一)组别设置
1.个人赛
U10(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U12(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U14(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U16(2007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17+(1953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老将组(女:1943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男:1943年1月1日至1983年12月31日)
公开组(1953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团体赛
U10、U12、U14、U16,运动员年龄段划分与个人赛相同。
(二)剑种设置
女子花剑、重剑、佩剑;
男子花剑、重剑、佩剑。
(三)最低设项标准
各级赛事个人赛最终参赛人数不足8人、团体赛最终参赛队数不足4支,则该小项比赛将取消。
三、参赛资格
1.除老将组外,其他各年龄组个人积分排名前128位的运动员可获得本站参赛资格;
2.剔除各组别中兼项运动员并递补相应数量本组别运动员后获得本站参赛资格的各年龄组个人积分最低排名如下:
3.老将组不设最低参赛资格标准;
4.积分排名计算截止为2023年第42周周榜: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5.全国总决赛团体最低参赛资格标准:个人参赛资格设立最低标准的年龄组别,参赛单位按照个人获取资格的人数情况组织团体队伍参赛;个人参赛资格不设最低标准的年龄组别参赛单位可自由组织团体队伍参赛。
6.总决赛个人赛额外名额的获取:各组别团体全国积分排名前3名的参赛单位各获得相应年龄组别3个全国总决赛额外参赛名额;各组别团体全国积分排名4至5名的参赛单位各获得相应年龄组别2个全国总决赛额外参赛名额;各组别团体全国积分排名6至8名的参赛单位各获得相应年龄组别1个全国总决赛额外参赛名额。上述总决赛额外参赛名额可用于本单位未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且有积分排名的运动员报名参加总决赛个人赛及团体赛。各单位应按照积分排名从高至低为所属会员报名;每个额外参赛名额仅限1人使用1次,不可用于已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
7.不可兼项报名同一天内进行的多个小项的比赛。
四、报名报到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日期:
正常报名期:2023年11月1日—11月14日
增补报名期:2023年11月15日—11月17日
2.参赛经费
3.报名方式
(1)体育总局注册运动员(注册类型为“竞技”)、退役运动员(注册类型为“竞技*”)参加个人赛可通过其所属团体会员单位报名,也可在中国击剑信息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户报名;团体赛仅可由其团体会员单位进行报名;
(2)其他注册类型的运动员,如有所属单位,只能由所属团体会员单位统一进行参赛报名;如为“个人会员”,则由个人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个人赛报名;
(报名参赛二维码)
(3)获取总决赛额外名额的参赛单位使用外卡为本单位运动员报名需下载并填写附件6(填写“姓名”和“注册编码”),并打印盖章后在报名期内将扫描版和Excel版一并发送至event.fe@sports.cn,审核通过后进行线上缴费,方可报名成功。
(4)本站比赛将由北京老山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比赛提供报名咨询服务,如报名过程中存在疑问,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本站赛事报名用户群咨询相关问题,群内将会有专人进行解答;
赛事报名(咨询)用户群
(5)当地住宿问题请联系组委会接待负责人:
电话或微信:许艳萍19959893803(工作时间10:00-17:00)
4.注意事项
(1)个人会员报名前需成功缴纳个人年度注册会费、团体会员在报名前需成功缴纳团体年度注册会费后,方可进行报名;
(2)个人及团体单位在系统中提交本站比赛报名报项数据后,需在当日24点前完成报名费缴纳工作,否则报名数据将在第二天于系统内自动清除;
(3)参加团体赛的个人运动员,须在个人赛报名前成功加入到相关团体单位,方可进行报名;
(4)报名成功后,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更改比赛报项的,须在增补报名期截止前向联赛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下载附件1《更改报项申请表》,并发送至上述二维码赛事报名群,联系组委会报名负责人并说明原因,经组委会确认后方可完成报项更改。
5.报名截止日后报名注意事项
遇特殊情况,未能在正常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的运动员(队),须在增补报名期内向联赛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下载附件2《参赛申请表》,并发送至上述二维码赛事报名群,联系组委会报名负责人并说明原因,经组委会同意后方可报名参赛。在此期间报名的运动员(队)须按竞赛规程规定缴纳较高标准的参赛费用(个人赛1000元/人,团体赛3000元/队)。
6.取消报名和退赛政策
(1)正常报名截止前,已成功报名并交纳参赛费的运动员(队)可在系统内选择取消报名;申请成功后,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退还至交费账户;
(2)正常报名截止后不可取消报名,只可申请退赛;
(3)正常报名截止后至11月20日(含)前发送附件3《退赛申请表》通知组委会申请退赛的运动员(队),可免除积分处罚,已经缴纳的参赛费不予退还;
(4)已报名但未参赛,且未能于11月20日(含)前向组委会申请退赛的运动员(队),已经缴纳的参赛费不予退还,并将根据《中国击剑协会俱乐部联赛积分排名办法》给予积分处罚。
(二)器材检验
建议参赛运动员于本人所参加比赛的前一天赴赛区指定器材检验地点完成器材检验工作。
(三)分区检录
运动员在小组赛和直接淘汰赛开赛前均需进行参赛检录。运动员持电子会员证于所参加组别赛事的小组赛或直接淘汰赛开赛前40分钟至所在赛区检录区检录。
五、食宿交通
(一)大会酒店
赛事酒店订房方式:
客房预订成功(房费支付后)不可取消。请于下单前确认好相关信息、合理选择安排您的行程,食宿费及交通费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六、年度积分排名奖励
总决赛后,中国击剑协会将对U10、U12、U14、U16组年度个人积分排名前八的运动员发放奖学金,对17+、老将组、公开组年度个人积分排名前三的运动员进发放奖金。具体方案如下:
注:年度总积分排名不并列,如积分并列,则根据2023年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总决赛个人最好成绩进行排名;如仍并列,则根据2023年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第四站个人最好成绩进行排名,以此类推。
七、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报名前,应确保运动员认可并签署《中国击剑协会运动员参赛声明书》。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报名参赛,所属单位还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二)运动员应根据击剑比赛特点进行赛前身体检查与监控,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能够适应竞技比赛环境。运动员须持有为参加本次比赛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其他要求
(一)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于入场口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请勿携带危险品入场,教练证/领队证申请请将附件5于11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185911287@qq.com;
(二)各参赛运动员须在报到时提交附件4《2023年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全国赛总决赛自愿参赛责任书》。
附件:
1.更改报项申请表
3.退赛申请表
4.2023年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全国赛(总决赛)自愿参赛责任书
中国击剑协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