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击剑项目后备人才储备和国家队梯队建设,做好国家青年队2024年世青、亚青赛备战工作,协会将于11月14日组织第二期国家青年队集训,期间将组织2024年青年世界杯、世青和亚青选拔赛。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集训及选拔赛时间及地点
(一)集训
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31日,北京老山;
(二)选拔赛
2023年11月18日至19日,北京老山。
二、集训及选拔赛人员
(一)集训教练员(9人)
1.花剑组(3人)
(1)组长:任大新(江苏);
(2)教练员:黄佳新(福建),徐炎林(上海)。
2.佩剑组(3人)
(1)组长:宁宪奎(天津);
(2)教练员:崔坤(辽宁),刘星宇(上海)。
3.重剑组(3人)
(1)组长:谭志辉(广东);
(2)教练员:谭群园(江苏),董国涛(辽宁)。
(二)选拔赛裁判员及器材工作人员
1.裁判长:罗平北;
2.编排:黄晓金;
3.裁判员:宋佳、王楠、李达、董赟旸及国家队运动员;
4.器材工作人员:张文云、潘武力。
(三)选拔赛运动员(63人)
(1)男子花剑(11人):赵绵越、蔡锦潘、梁文希、高天(福建),郭一凡、刘子豪(安徽),周奇腾、吴泽涛(广东),蔡金琿(上海),曾昭然、吕惟乔(个人);
(2)女子花剑(11人):庄昕怡、焦恩祺、童洣雪(福建),李依瞳、徐梓怡(上海交流至湖南),李炜婧、张茹萍(浙江),宋玥(广东),张思琪、韩晓萱、张沐阳(个人);
(3)男子重剑(9人):彭圣伟、苏志炜、黄小桐(广东),郑洋、石谨泽(江苏),张秦瑞、黄宇轩(上海),夏博洋(北京),于梦想(辽宁)。
(4)女子重剑(10人):谢雨晨、陈晨、李欣遥、石籽妍(江苏),赵妍、林梅芳(福建),刘子娴、王梓煜(山东),倪琪瑶(安徽),江慧双(辽宁);
(5)男子佩剑(11人):朱子皓、张博、傅誉(上海),路士颢、王天昊、孙润泽(江苏),张泽忠、李昶甬(山东),卢俊杰(广东),王骏奇(北京),蒋一宁(江苏交流至贵州);
(6)女子佩剑(11人):马曹倩、单艺梵、顾佳蓉(上海),魏嘉怡、郑珊珊(江苏),陈英(广东),王潇(北京),韦海伦(广东交流至湖南),孙友欣(北京交流至安徽),饶雪怡(湖北),潘其妙(个人)。
3.集训代训运动员(5人)
中国击剑协会江苏无锡青少年训练基地推荐优秀代训运动员:许轩睿(男花),袁飞宇(男佩),冯梓涵(女佩),韩金成(男重),赵家瑜(女重),仅参加本次集训,不参加选拔赛。
(四)辅助人员(7人)
1.医务组:吴跃铭(安徽);
2.体能组:高笛(北京);
3.科研组:赵霖(上海);
4.管理人员:王峻燕、沃秋艳、刘时宇、许智超。
三、选拔赛赛制及选拔标准
(一)赛制
15剑大循环。
(二)选拔标准
1.第二期最终集训人员:各组别前8名(进入国家队集训名单人员除外),未进入最终集训名单的运动员于11月20日上午离会;
2.青年世界杯出访人员:各组别选拔赛前8名;
3.亚青赛出访人员:本次选拔赛成绩为第一考量因素,此外根据青年世界杯成绩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
4.世青赛出访人员:本次选拔赛成绩为第一考量因素,此外根据青年世界杯和亚青赛成绩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
5.世青、亚青赛教练员将根据世青、亚青赛入选运动员情况另行确定。
四、经费
(一)伙食费
1.国家队运动员伙食费由国家队负担;
2.教练员、国青队正选运动员(非国家队运动员)、裁判员和辅助人员伙食费由国青队负担;
3.国青队代训运动员伙食费自理。
(二)住宿费
1.教练员、国青队正选运动员(非国家队运动员)和辅助人员住宿费由国青队负担;
2.国青队代训运动员住宿费自理。
(三)劳务费
教练员及裁判员劳务费由国青队负担;
(四)交通费
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往返交通费由各省市所在单位或个人负担,参训参赛人员须自备器材和其它所需用品。
五、报到
(一)报到时间
2023年11月14日20点前。
(二)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到地点: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中心运动员公寓;
2.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街5号;
3.公寓联系电话:010-68826350。
六、联系方式
(一)承办方联系方式
1.联系人:苗振华
2.联系方式:微信群
(二)协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事业发展部 刘时宇 许智超
2.联系电话:010-88994721
特此通知。
中国击剑协会
2023年11月11日